八戒体育关于印发《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4-26 15:23: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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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戒体育关于印发《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我局制定了《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八戒体育官网入口手机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根据《宿迁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八戒体育官网入口手机版,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施工。

  第四条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市府新区和老城区(东至运河、南至项王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运河)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督检查;县(区)、开发区(园区、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上述范围以外的各自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监督检查。

  第五条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5日内至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七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应按照相关规定及规范及时处理,并做好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行为违法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对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管理,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园林绿化工程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按照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应于组织竣工验收之日前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告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管理,重点对验收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执行验收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实体质量、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在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发现有违反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出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意见八戒体育官网入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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